
近日,由国家法官学院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编著的《中国法院2026年度案例》出版发行,汕头法院共有5篇案例成功入选。
汕头法院入选案例
案例一
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务者因工伤亡的,用工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——温某诉某保洁公司劳务合同案
作者:汕头中院 林思浩、李泳霖
案例二
持票人期前提示付款未获应答, 汇票到期后未再次提示,不因此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——某砂场诉某置业公司等票据案
作者:汕头中院 沈启勇、张炫
案例三
激情犯罪随手使用的工具应综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判决没收——余某某故意伤害案
作者:汕头中院 郑家强、郑煌
案例四
“现场待捕型”自首的认定——罗某某故意伤害案
作者:汕头中院 郑家强,濠江法院 黄俊娇
案例五
保险公司未充分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应承担免责条款不利解释后果——蔡某某等诉某某人寿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案
作者:潮阳法院 庄明鹏、陈黄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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